第465章 乐亭县无名女尸案1

  1984年1月19日下午。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公安局接到两个乐亭县会里公社前黑王庄大队社员的报案。
  称在昌黎县和乐亭县界河——滦河东岸的一处沙丘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
  报案人叙述称:当天中午的时候,他们两个沿着滦河东岸从上游往下游的方向拾柴。
  在下游方的一片河滩上看到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
  只看到两人一会儿聚拢一会儿散开,走走停停若即若离,像是一对情侣。
  当时在场的还有两名昌黎县王各庄的两名拉沙子的社员。
  当这两个社员赶着拉沙子的胶轮马车和这一男一女相遇时,女青年像是有意识地避开了他们。
  男青年却迎上前来主动搭话:“这个丫头和家里生气了,自己跑了出来,刚找着。”
  王各庄的社员问:“你们是哪里人?”
  男青年先是说他们是前黑王庄的,随后就改口说是河西的,然后就拉着女青年继续走向河堤。
  两个人又在河堤内外徘徊了一个多小时,然后一前一后地走进了一个沙丘后面。
  一个拾柴的黑王庄社员出于好奇,爬上了滦河岸边的一棵大树,想看看沙丘后的究竟。
  怎奈沙丘太高,根本看不见里面的情况。
  于是树上的社员对着沙丘喊了好几声,但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十几分钟后那个男青年从沙丘后面走了出来,然后疾步向东南方向走了。
  过了好久都没有看见那个女青年走出来。
  出于好奇,两个拾柴的黑王庄社员走近沙丘查看,绕到沙丘后面一看:发现那个女青年已经死了。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那个男青年是个大高个儿,身材不胖,头上戴着草帽,看上去约摸30岁左右。
  穿着红色皮鞋,腰间系着一个当地农民习惯蒙头用的蓝色布包。
  接到报案后,乐亭县公安局、昌黎县公安局和唐山市公安局刑侦处的侦查、技术人员以及法医陆续赶到现场。
  在勘查灯的照射下冒着凛冽的寒风和吹起的白沙连夜进行现场勘查。
  法医检查,死者的颈部被一根裤带勒着,颈部还发现扼掐的痕迹,嘴里塞满了沙子。
  直接死因系机械性窒息。
  现场拖拉尸体留下来的拖痕,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件。
  此外,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到了两种足印。
  其中一种足印经查验系死者所留。
  另一种足印经检查系男式翻毛皮鞋所留,应该系凶手留下的足迹。
  根据步法专家运用步法追踪技术对足印进行分析。
  判断出凶手是在滦河西岸和死者相遇。
  然后一直走到现场,作案后又返回河西。
  一直到前黑王庄的村南后足迹消失,步态特征为右脚外展。
  现场勘查持续到了次日上午,范围涵盖中心现场为中心、半径为4公里。
  在对这个范围内的公社、生产队的失踪女青年人口进行的排查后。
  只发现距离现场3.5公里的会里公社石庄大队的21岁女社员范某君在1月19日早晨和家里人大吵一架后只身离家出走。
  其相貌、体态和穿着和女尸的特征类似。
  经范某君的家人对尸体进行辨认,确认无名女尸的身份就是范某君。
  据了解,范某君之所以离家出走是缘于范家的一件家丑。
  范某君疯狂地爱上了她姐姐范某爱的男友——县城修表匠刘某庚。
  范某君多次与父母和姐姐哭闹,要求姐姐将刘某庚“让”给自己,遭到父母和姐姐的断然拒绝。
  为此范某君的父亲还对范某君动了家法。
  范某爱没有把妹妹的威胁当回事,还是和刘某庚商定了结婚日期——1月22日。
  范某君得知消息后情绪崩溃,在家里大吵大闹,搅得全家鸡飞狗跳,成了全村人的笑柄。
  无奈之下,范某爱只好跟着母亲躲到了2.5公里外的南常坨大队的姥姥家。
  结果没想到1月19日一清早,范某君怒气冲冲地追到姥姥家指着母亲和姐姐的鼻子一通大骂。
  骂母亲偏心眼儿,骂姐姐不要脸,然后就甩袖而去,此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她。
  直到下午的时候再看到人的时候就成了一具冰凉的尸体。
  但是让侦查员诧异的是,面对范某君的死,范家人表现得极为冷漠。
  对侦查员抱有强烈的对立情绪。
  范某君的姐姐范某爱说:“她死了,大不了我和刘某庚给她偿命去。”
  1月21日。
  范家人草草将范某君的尸体下葬。
  1月22日。
  范某爱就和刘某庚欢欢喜喜地完了婚,一点也没有表露出任何对范某君的死悲伤的意思。
  不过,范某君的叔叔范某某却悄悄对侦查员说道:“凶手跑不了家里人。”
  并透露:刘某庚在和范某爱谈恋爱之前和范某君关系暧昧。
  据此,侦查员首先将刘某庚列为重要嫌疑人。
  因为他曾经和范某君搞暧昧,然后又抛弃妹妹换了姐姐,和范某爱成了婚。
  范某君搞姐妹争嫁,要搅乱他和范某爱的婚事,所以刘某庚有杀人的动机。
  于是,侦查员在1月23日将刘某庚拘留审查。
  一边审一边排查他的社会关系,计划三天拿下,然后高高兴兴过春节。
  结果排查了两天兼审了两天,结果大失所望。
  因为排查结果证明在案发当天刘某庚就在乐亭县城关摆摊修表,有许多人可以为他证明。
  所以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曾经目睹过嫌疑人的前黑王庄拾柴社员的辨认也表示不是刘某庚,因此刘某庚的嫌疑被否掉了。
  随后侦查员又调查了范某君的哥哥范某。
  因为范某对这个妹妹的态度十分不好,逢人便说范某君就是个“祸事精”,她不死,家里永无宁日。
  但是通过一天的排查,也否定了范某的嫌疑。
  因为范某在案发当天一整天都在岳母家干农活,也没有作案时间。
  在彻底打消了“在年前破案”的念头后,警方将侦查力量深入到沿着滦河两岸的八个生产队进行调查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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