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无锡纸箱无名女尸案2

  据了解,袁某芳从8月8日晚上被人点了“出台”后就再也没来过歌舞厅上班。
  那一天后歌舞厅的所有人都再也没有见到过袁某芳。
  此外,侦查员还了解到。
  袁某芳自从四年前来到上海后就一直在这家歌舞厅当三陪小姐。
  因为她长得漂亮,身材娇小婀娜,说话细声细气还自带“嗲”音,很受客人们的喜欢。
  因此她接触的人员非常复杂。
  再加上“同行是冤家”,各“三陪小姐”之间互看对方像“撬行仇人”,就算是好姐妹也不大会共享客户。
  因此袁某芳认识多少“客人”,“小姐妹”们也说不上多少,只能凭借记忆向侦查员提供了十几个。
  但是通过核实,这十几个客人全部都排除了嫌疑。
  正当案件陷入到僵局的时候,袁某芳一个十分要好的“小姐妹”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
  8月9日下午她在家睡觉,大约17时15分的时候袁某芳打电话给她,说她现在在仁济医院。
  她的父亲患肝癌住院,问自己现在身上有多少钱,她想借5000元钱给父亲看病。
  “小姐妹”表示她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只有2000元,袁某芳表示2000元也行。
  “小姐妹”问是不是自己替她送到仁济医院来。
  袁某芳立即表示不用,会有朋友来上门取钱的。
  “小姐妹”问:“你那朋友我认识吗?”
  袁某芳回答:“你不认识。”
  “小姐妹”这下急了:“你朋友我不认识那我怎么把钱给他?”
  袁某芳说:“那个人年纪蛮轻的,穿着条子纹的衣服。
  你待会等在锦阳宫大酒店门口就行了。”
  17时40分。
  一名穿着条纹衣服的男子乘坐出租车来到锦阳宫大酒店门口,从“小姐妹”的手里拿走了那2000元钱。
  此后“小姐妹”就再也没有袁某芳的消息了。
  而8月9日,正是法医尸检得到的袁某芳的被害时间段。
  8月15日。
  无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五支队以及浦东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们一起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对此案进行刻画。
  他们判断袁某芳在8月7日晚或8月8日早被两名歹徒控制并向她索要钱财。
  袁某芳不得已打电话给小姐妹,以自己父亲生病住院为名索要了2000元。
  其中一名歹徒在锦阳宫大酒店门口从“小姐妹”手中将钱拿走。
  再结合袁某芳租住地室内被大量翻动,钱财全部不见的勘查情况。
  上海和无锡两地公安的侦查员们一致认为。
  这是一起以劫财为目的的入室抢劫杀人并抛尸的恶性案件。
  为此,两地警方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新的联合专案组。
  围绕着8月9日17时40分从袁某芳的“小姐妹”手中取走2000元钱的那名身穿条纹衣服的年轻男子开展新的排查工作。
  无锡警方认为,袁某芳在到上海当三陪小姐之前,也可能在无锡干过同样的“工作”。
  和两名歹徒也可能是在无锡就已经认识。
  不然就无法解释两名歹徒在作案后为啥非要选择抛尸无锡。
  于是立即组织人手对无锡的歌舞厅、夜总会进行排查,重点在抛尸现场附近的娱乐场所。
  果然,某夜总会的两名“三陪女”在辨认了死者的照片后表示认识死者,但不熟。
  只是曾经在同一个夜总会一起工作过的同事。
  并且看到曾有个从上海来的年轻男子来消费的时候经常点袁某芳的“牌”。
  姓甚名谁不清楚,只知道绰号叫“兔子”,是“道上”混的。
  在得到无锡同行的消息后,刑警立即启用特情耳目。
  对上海的流氓无业人员进行暗访,排查是否有个绰号“兔子”的人。
  很快,一个家住浦东新区博兴路916弄40号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该男子名叫张连平,时年33岁,绰号正是“兔子”。
  专案组在获取到张连平的照片后,将他的照片混在七八张三十多岁的男子照片中让袁某芳的“小姐妹”进行辨认。
  结果“小姐妹”一眼就认出。
  8月9日17时40分在锦阳宫大酒店门口从她手中取走2000元钱的那名身穿条纹衣服的男子就是张连平。
  8月16日22时。
  上海警方突袭了张连平的住处,但扑了个空,张连平不在家。
  随即抓捕小组的侦查员们就地蹲守埋伏。
  8月17日0时过后。
  抓捕小组发现原本一直暗着的张连平家的灯亮了。
  于是立即行动,冲上楼去,将刚回到家不久的张连平就地擒获。
  并且还很意外地一并抓获了张连平的同伙。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时年37岁的无业人员胡菊良。
  8月17日2时。
  张连平和胡菊良被正式移交给无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并连夜带回无锡,投入到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经审讯,两人对杀害袁某芳并抛尸无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胡菊良原本在上海开过卡拉oK厅,也开过饭店。
  张连平原本是在他饭店打工的服务员。
  后因为经营不善,饭店和卡拉oK厅先后倒闭,但原先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已经让胡菊良无法回头。
  2002年7月。
  胡菊良到张连平家,一番倒苦水后两人商量如何“搞钱”。
  张连平就说之前在无锡认识的、绰号叫“小扬州”的袁某芳听说已经来到上海,在浦东的某个歌舞厅上班。
  于是就由胡菊良出钱让张连平请袁某芳吃了一顿饭。
  饭桌上张连平了解到袁某芳已经在上海买了房子,经济条件不错。
  于是两人一番策划,将抢劫目标就定为袁某芳。
  8月7日晚。
  张连平和胡菊良来到袁某芳所在的歌舞厅,并将袁某芳指认给了胡菊良。
  然后在8月8日向歌舞厅点了袁某芳的“台”,然后三个人在某个茶室喝了一会儿茶并要到了袁某芳的手机号码。
  然后张连平和胡菊良连夜在家密谋了杀人并抛尸的计划。
  8月9日12时30分。
  胡菊良打电话给袁某芳要求提供“三陪”服务,眼见生意上门,袁某芳喜不自胜。
  将自己的租住地——永安新村19号某室的地址报给了胡菊良。
  因为这种“野台”是不用和歌舞厅分账的,钱全部能揣进自己的兜里。
  为了能“办事”舒服,自己还特地给租住地刚刚装了一台新的“波尔卡”空调,也算是为了赚钱下了血本。
  15时左右。
  胡菊良和张连平来到永安新村。
  由胡菊良先上19号某室,而张连平则在附近的超市逛了半个多小时。
  此时胡菊良给张连平打了电话要他上楼。
  随后张连平也就上了楼。
  将刚刚完事穿上衣服的袁某芳制服并将手脚捆住扔到床上。
  并开始勒索钱财。
  袁某芳表示自己身边没有多少钱,主动提出向她的“小姐妹”借钱。
  张连平表示同意,并在袁某芳给“小姐妹”打电话后由胡菊良打出租车到锦阳宫大酒店门口取钱。
  但是钱到手后,两人就将袁某芳活活掐死。
  尸体装入“波尔卡”空调外机的包装纸箱,连夜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尸体抛在胡菊良曾经到过的蠡园村,然后原车返回上海。
  至此,本案在历经4天的侦办后真相大白。
  张连平和胡菊良因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