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神仙工作!!!

  翌日清晨。
  沈昭醒来时,陆霁已经穿戴整齐,抬起手,正在扣衣袖上的腕扣。
  她坐起来,看见陆霁穿上了正装,这么大热的天,不禁疑惑:“你要出去?”
  听到动静,男人回头,唇边含笑,“醒了?”
  西装裤包裹下的长腿,步步过来,解释道:“今天有个饭局,中午不在家吃了。”
  “哦哦。”
  得知陆霁是要跟县里部门上的领导吃饭,沈昭了然的点点头,大忙人到哪都最受欢迎,也不知道他们的消息怎么这么灵通,是怎么知道陆霁在这里的。
  陆霁凝视她,诚挚邀请,“有没有兴趣一起去?”
  闻言,沈昭连忙摇头,“不必了。”
  她对这种饭局没有兴趣,还是算了吧。
  见她是真不感兴趣,陆霁也没有勉强,只是随口一提,去与不去,决定权都在她,尊重她的意见。
  “对了,你腰怎么样了?”
  沈昭的目光放在男人的腰腹上,隐含关心之意。
  像他们这些没做惯农活的,头一天干了活之后,通常情况下,第二天就会腰酸背痛。
  加上,陆霁昨晚又闪了腰,沈昭的担心也符合常理。
  “无事。”
  男人言简意赅,不欲多说。
  陆霁放下手,不动声色的活动了一下腰。
  早饭过后,林秘书和张司机来接陆霁去县里,沈昭也忙起了工作,和在京市的两位助理开视频会议。
  蔡星疏的工作能力很强,组建工作室和团队的事,沈昭交给了蔡星疏负责,宋琪负责帮衬。
  两个女孩子都很优秀,能力不错,沈昭吩咐的事情基本上都办妥了,还办得很漂亮。
  这次向沈昭汇报情况,沈昭听了连连点头,夸道:“你们做的不错!看来,我捡到宝啦,碰到这么能干的员工!”
  摄像头那边,蔡星疏言笑晏晏,谦虚道:“是我和琪琪幸运,才碰到你这么漂亮又对下属好的老板,昭姐,我可是想要跟着你干一辈子!”
  宋琪:“就是就是!昭昭姐,我真是太幸运了,刚毕业就碰上你这么人美心善的老板,给我这么好的待遇,我恨不得肝脑涂地!”
  宋琪的性格明显比蔡星疏活泼一些,带着刚走出学校、初入社会的天真烂漫,元气满满,没经过社会的毒打,身上还带着学生气。
  宋琪真心认为她maybe走了狗屎运,第一份工作就碰到了沈昭这样大方又性格好的老板。
  据她了解,她算是她们班上这群找到工作里的福利待遇最好的,连她爸妈都说,她遇到了贵人,让她好好干!
  所以,宋琪现在的心理,用她多年看小说的经验来说,就是想为昭昭姐肝脑涂地,为昭昭姐扛大旗!
  蔡星疏到底比宋琪多了几年的工作经验,整个人成熟稳重不少,但是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意思,和宋琪不差上下。
  蔡星疏是从宋琪那个阶段过来,然后经过社会毒打逐渐变为眼里无光的毒妇,周身带着刺,现在遇到沈昭这样的老板,蔡星疏感觉她又快找回了曾经的自己。
  充满朝气、有理想、有追求的那个自己,浑身充满了动力。
  况且现在的这份工作比起她之前的工作福利待遇好,工作量不大,到点就下班,不用加班。(ps:反正老板不在,她和宋琪弹性上班,想什么时候上下班都由她们,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就行)
  所以,蔡星疏真真太喜欢现在的这份工作了!!!
  身为打工人,她要求又不高,能按时下班,不加班或者加班给加班费,钱和福利总要有一个到位吧,总不能又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还天天给马儿画看不见的大饼。
  想屁呢!
  成为毒妇不是没有理由的!!!
  现在这份工作简直就是神仙工作!!!
  “那我在羊角塘村等你们!期待和你们见面哈哈哈~”
  谈完工作上的事,沈昭最后说道。
  *
  外面太阳太大,男生们都没有出去,都窝在沈立房间里,打游戏。
  沈昭从屋里出去,都能听见他们激烈的声音,男生打游戏的时候整个暴躁老祖,瞅谁都不顺眼,而且语气激动,嗓门又大。
  沈昭戳了戳耳朵,下楼去。
  方文秀躺在按摩椅上,一边按摩,一边刷音符。
  沈昭想起,自己有些时日没更新音符了,这可不行,不经常露面,万一她的粉丝忘了她咋办!
  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个拍摄方案,“妈,你年轻时候的旧衣服还在吗?”
  方文秀闻言,从手机屏幕后面探出头,“有一部分还在呢,我都放在箱子里好好保存着。”
  “幺儿,你问这个干嘛?”
  沈昭大喜,立马过来,倚靠在按摩椅的一边,撒娇道:“妈,你带我看看,我想穿你的衣服拍视频~”
  方文秀对闺女向来宽容,无有不依的,随即带她去箱子里找衣服。
  方文秀和沈中顺的房间里,左边靠墙的位置,放了一个木架,上面叠放了三个大木箱子,看得出来木箱子很有历史感,扣锁是民国时期流传下来的那种铜锁样式。
  方文秀把最上面的两个木箱子搬开,她以前的旧衣服放在最后的黑漆箱子里,还保存良好。
  沈昭一件一件拿出来,在身上比划,“妈,你觉得哪件好看?”
  方文秀望着闺女的目光充满欣赏和怀念,“每一件都好看,我闺女长得好,穿什么都好看!”
  沈昭笑嘻嘻,得意的翘了翘嘴角,“那也是妈把我生的好~”
  方文秀摸了摸手里的衣服,目光似乎透着衣服在怀念年轻时候的自己。
  “这些衣服,我好久都不曾穿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方文秀拿起一件白色的老棉布衬衫,递给闺女,“试试这件,这是我年轻时候最喜欢的衣服。”
  “好~”
  下半身,方文秀给她选了一件军绿色的裤子,白棉布衬衣搭配军绿色的裤子,是方文秀年轻的时候最钟爱的穿搭,同时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最受欢迎的打扮。
  沈昭换好衣服,大大方方的在方文秀面前展示,“妈,好看吗?像不像你们那个年代?”
  “像!”
  方文秀语气肯定,眼里透着赞赏。
  沈昭回房间化了一个清淡的妆容,在眼角下方点了颗小痣,乌黑亮丽的秀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
  然后去了隔壁房间,把好大儿薅出来当她的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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