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舔狗的春天

  打地下拳赛虽是赚快钱的办法,可却并非良策。如果郑晓山真当许立冬是朋友,何至于此?即便他不拿钱给许立冬女儿治病,也完全可以给许立冬安排其他的差事。
  这样的人,何谈一个义字?又怎配一个朋友的称呼?
  “你先好好照顾女儿,等一切都好了,我们再慢慢聊。”林枫道了声别,离开医院。
  门口,林枫给南宫清明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去查一下许家的事。
  隐约间,林枫总觉得事有蹊跷。
  这一环接一环,太过巧合。
  忽然,一名老者拦住了他的去路,杀气腾腾。
  “你就是林枫?那范云波和范健中是你杀的了?”老者冷冷的看向他,眼神如刀。
  林枫叼着烟,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说道:“你是想替他们报仇?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你不是我的对手,别无故送命。一把年纪了,好好的安享晚年不好吗?”
  窦金鹏一怔,嘴角抽抽。
  自己竟然被瞧不起了?
  想当年,他在江湖上那也是声名赫赫。后来,有感于范家老爷子的救命之恩,就一直追随他替范家做事。即便范家老爷子过世,他也一直兢兢业业,替范家挡去了不少的麻烦。
  如今,竟然被一个后生晚辈瞧不上。
  关键是,还是这北疆最大的败家子。
  冷哼一声,窦金鹏说道:“你以为仗着你老爸的权势就可以对我颐指气使?哼,我窦金鹏只论恩义,不论权势,即便你是国主的儿子,我今天也一样要你的命。”
  说罢,一爪直抓林枫咽喉。
  “鹰爪功?”
  林枫愣了一下。
  龙国功夫,多讲究一击毙命。往往,指胜于掌,掌胜于拳。可真正要把指力练到一击毙命的程度,并不容易。
  而窦金鹏,就是其中为数不多的一个。
  他的指力可以轻松捏碎一个人的骨头,可以瞬间让对手失去战斗力,甚至是性命。当年在江湖上,他也算得上是威风八面。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的鹰爪功却发挥不了任何的功效。
  林枫身形一闪,避开他的进攻,反手一把擒住他的手臂用力一拧。
  “咔嚓!”
  窦金鹏臂骨应声断裂。
  “你看,说了你不是我对手吧,你不信。”林枫耸耸肩。
  窦金鹏大惊失色,难以置信。
  这是那个传说中的败家子吗?
  看来,这江湖上以讹传讹的事情还真是太多。
  “既然你偏要找死,那我就成全你。”林枫咧嘴一笑,猛然间一拳砸去。
  “砰!”
  窦金鹏应声飞了出去,当场毙命。
  “呸!”
  林枫吐出烟头,扬长而去。
  此时,迎面一男一女走来。
  女人沉着脸,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不耐烦的神色。可男人却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兴致高昂。
  “秦若惜?”
  林枫愣了愣,迎了上去,“秦小姐,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我一定办到,你不用催我。”
  是他?
  秦若语神情大变,微微的颤抖起来,心脏“扑通扑通”乱跳,仿佛要从胸口蹦出来似得。当日的情景,她如今依旧是历历在目。
  时隔八年,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碰到。
  这八年来,她也曾无数次的想过再遇到林枫时,自己该有什么样的表现。可真的到这一天,她却有些慌乱的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秦若语扭过头,眼眶噙满泪珠。
  林枫一脸茫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后脑。好像,自己没说错什么话吧?她怎么这样的反应?莫名其妙。
  “你朋友?”男人看了看秦若语,问道。
  “我不认识他,我们走吧。”秦若语声音有些哽咽,转身就想逃离,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林枫。
  起初,她也恨林枫,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
  林枫的身影就像是梦魇,无时无刻不在她的脑海里浮浮沉沉。渐渐的,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并不是那么恨他;甚至,想着要再见到他。
  原来,恨的极致,就是爱。
  男人皱了皱眉,冷冷的瞥了林枫一眼,“我不管你是谁,最好离她远一点,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德行,你配吗?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出现在她面前,哼,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听清楚没?”
  吴霖?
  林枫恍然。
  原来,她不是秦若惜,而是秦若语。
  看着仓皇逃去的秦若语,林枫暗暗叹了口气。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再出现在她面前,勾起她那些不好的回忆。
  “跟你说话听到没?再看,信不信我挖掉你的眼珠子?”吴霖眉头紧蹙,眼神闪过阵阵杀气。
  林枫冷声一笑,说道:“我不信,你挖一个试试。”
  对他,林枫可是记忆犹新。
  那日,在夜场,吴霖领着一帮狐朋狗友耀武扬威,直接闯进林枫的包厢要把陪他的小妹带走。甚至,丢出几千块砸在林枫的脸上,还威胁林枫如果不答应就弄死他。
  结果,可想而知。
  林枫可是盛京城最大的纨绔,又是地头蛇,吴霖哪里会是他的对手?结果,被林枫的人直接打断腿,丢了出去。还扬言,以后他要是再敢到盛京城,见一次打一次。
  吴霖却已经认不出林枫,一脸阴沉的看着他,冷声道:“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可是春城四大家族之一吴家的大少爷,在这一亩三分地,还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别说是挖了你的狗眼,就算是要了你的狗命,那也是轻而易举。”
  话音落去,远远跟随的几名保镖瞬间围了上来,虎视眈眈。
  “刚才给你机会让你走,你偏不走,现在你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吴霖冷哼一声,得意的笑道,“给我打断他的腿,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住手!”
  一群人正要动手之际,秦若语去而复返。
  看到林枫的眼神飘来,秦若语慌忙扭过头,“让他走吧。”
  “若语,这家伙贼眉鼠眼,直勾勾的看着你,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你是我未婚妻,马上我们就要结婚了,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玷污你。哪怕只是看你一眼,那也不行。你不用管,放心,不会有事的。”吴霖虽然一直口里说着不介意秦若语当初失身,可每每想起,心里却又如鲠在喉。
  偏偏,他又喜欢她,想占有她。
  矛盾的心理,折磨的他几乎要发狂。
  秦若语皱了皱眉,冷冷的说道:“吴霖,你把我当什么,你的私人物品吗?别人只是看我一眼你就要挖他眼睛,那我以后要是跟其他人说句话,你是不是还要杀人?而且,大婚在即,你就不怕晦气?”
  “我已经答应嫁给你,那我以后就是你吴家的人,你不用这么防着。你要是不相信我,现在就可以去秦家退婚。”
  吴霖一怔,连忙凑上前,腆着脸笑道:“若语,你知道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见不得他那双贼眼看你的眼神。算了,既然你不想追究,那我听你的。”
  接着,狠狠的瞪了林枫一眼,说道:“小子,今天给我未婚妻面子不跟你计较,你最好给我马上滚出春城,再让我看到你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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